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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四部门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政策的通知》(赣人社发〔2024〕16号)文件精神,我中心通过“免申即享”或主动申领等方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已通过大数据比对方式对在市本级参保的单位进行审核,拟对新余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返还金额共计414512.52元。
现对本批次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发放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可向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反映(联系电话:0790-6736288)。
新余市就业创业服务中心
2025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