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招聘保安(编外用工)公告
日期:2020-11-20浏览次
因工作需要,新余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采取劳务派遣用工形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招聘岗位所设置的条件要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保安。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人数、待遇
保安岗6名(男性),薪酬2600元/月(含个人缴纳的五险);
(二)岗位职责
协助民警路面执勤。
(三)报名条件
1、基本条件
⑴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没有参与邪教活动,无其它违法违纪行为;
⑵身体健康,无精神病史,无身体残疾、缺陷,无纹身、无明显疤痕;
⑶耐心细致、踏实肯干、性格稳重、责任心强,具备较好的沟通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岗位条件
(1)年龄:30周岁以下;
(2)学历:高中及以上学历;
(3)身高:175cm及以上;
(4)视力:矫正视力1.0及以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或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它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截止至2020年11月29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7办公室(新余市高新区赛维大道5718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207办公室)
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①现场填写报名表;
②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学历原件和复印件;
④近期正面免冠同底1寸照片2张;
⑤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报名咨询电话:18870293796(郑)/13517903223(刘)
(一)考试方式
(1)体能测试:测评内容参照《公安民警体能测试》标准,达标者进入面试;
(2)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人际关系处理能力、应变能力。
(二)体检与考察
按个人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遇最后一名分数相同者,则按照退役军人警校毕业生面试成绩高者为顺序,优先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体检费用自理,时间另行通知。
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征求考生意愿由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
(三)公示
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余人才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四、聘用与管理
公示结束无异议后,与拟聘用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两个月,试用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五、其它
1.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本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体检)或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者请保持通讯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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