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经医院研究面向社会招聘18名聘用制工作人员其中护士15名、药师1名、收费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2.身体健康工作责任心强具备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沟通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岗位条件
1.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2.应聘岗位年龄计算时间25周岁及以下1999年6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4年7月19日-7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新余市妇幼保健院3号楼10楼人力资源部1021。
3.资格审查提供报名表一份、岗位要求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如身份证、毕业证大专学历护士还需提供高中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与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下载、护士执业证或考试成绩合格单、资格证书等并按顺序装订。同时提供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同底2张、考务费100元。
三、开考比例
根据报名情况原则上按招考人数与报考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开考岗位。如未达到开考比例是否放宽开考比例和核减招录人数由医院研究决定。
四、考试
一护士岗位
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总和为考生的总成绩。
1.面试。总分100分占比40%面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面试考察考生应变能力、语言表达、专业素养等综合素质。
2.笔试。总分100分占比60%。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护理专业知识。
二药师、收费员岗位
1.考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2.考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必备的专业技能和人文素养。
五、体检
根据招聘人数按11的比例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护理岗位总成绩末位同分者笔试成绩高者入闱体检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者则由医院研究确定入闱体检对象。非护理岗位考试成绩≥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体检不合格或个人原因放弃录取的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聘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六、聘用管理
1.体检合格、经班子会议研究、公示无异议后拟聘用人员根据《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新录聘用人员管理办法》办理相关手续。
2.新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试用期试用期内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结束后经单位考试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经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七、有关说明
1.请考生关注医院官方网站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考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取资格。
3.本次招考工作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纪委全程监督。
4.本公告由新余市妇幼保健院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90-6207522联系人张女士、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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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妇幼保健院
2024年7月1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