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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双创”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自愿报名、公开招募、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察面试的基础上择优聘用。二、招聘岗位男性工作人员4名,派遣到分宜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从事辅助性工作。三、招聘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三)具有分宜户籍;(四)年龄十八周岁以上(2005年9月22日前出生),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9月22日后出生);(五)应当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六)身高不低于1.7米,身体健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和体能素质;(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八)下列人员不得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四、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报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9月27日工作日期间,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2.报名方法: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一式一份,并提供证明符合优先考虑条件的相关证件,以及近期二寸免冠彩照4张到报名现场进行报名并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3.报名地点:分宜县行政服务中心一楼A区43号劳务派遣窗口,咨询电话:0790-5888565。4.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并对本人提供所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错误信息或虚假信息资料,由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二)资格审查根据招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报考资格等进行资格初审。报名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在后续面试、公示、聘用等环节,还将对考生相关信息进一步审查核实,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三)考试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协调应变、解决问题和语言表达等综合素质能力。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四)体检根据面试的总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人员。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要求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结论为不合格的,经研究后确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五)政审政审采取公安网上查询,社区证明的方式,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征信记录。(六)公示经面试、体检、政审确定的拟聘人员将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手续。如公示过程中出现缺额,按面试分数由高到低依次递补。(七)聘用及待遇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合格正式聘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签订合同的服务期限为1年,合同期满经考察合格,可以续签劳动合同。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统一配发制式服装,享受工资福利待遇(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餐补等)。试用期只享受基本工资。五、其他事项1.报考期间须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身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2.报考人员需如实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一经发现弄虚作假的,直接取消报考者聘用资格,聘用后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3.本次招聘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如果有违反规定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对工作人员给予相应的处分,对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4.本次招聘由分宜县旺忠人才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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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宜县旺忠人才有限公司
? ?202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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